招标采购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两案发回重审事宜律所 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合同纠纷两案发回重审事宜律所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纠纷两案发回重审事宜律所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两案发回重审事宜律所服务采购项目。
案件1:2021年1月,高新公司起诉德阳智电,1.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和合作协议;2.请求判决被告返还600万元项目建设费用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1月16日,高新公司按要求缴纳诉讼费61586元。
案件2:2021年4月,德阳智电起诉高新公司,要求:1.支付建设费用6127947.12元;2.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建设费用6127947.1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10日起直至付清之日止为止;3.本案诉讼费由高新公司承担。
2.采购范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理高新公司与德阳智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两案一审诉讼程序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协助采购人审查、起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
(3)向采购人提供法律纠纷解决方案,参与和解、谈判等;
(4)出庭参加两案的一审审理程序。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最高限价: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其中案件1最高限价为13万元,案件2为12万元。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持有经2022年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8.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情形;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3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36号4楼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获取。
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以上(1)收原件,(2)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开启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地点: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36号4楼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36号4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90280860
德阳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