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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区江湾府配套商业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询价通知书

来源:时间:2025-06-19阅读次数:53

因项目推进需要,四川定弘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现需采购“德阳高新区江湾府配套商业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特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阳高新区江湾府配套商业项目。

(二)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495.9㎡,包含商业楼(5个连续单体及架空廊架)、室外景观工程。商业楼为钢结构主体+围护结构。估算总投资99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9.5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31.34万元,预备费17.45万元。

(三)服务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并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满足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需求的范围及深度,同时指导施工自检和见证取样等试验检测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采用超声波探伤对本项目钢结构焊接工程进行焊缝质量检测。一级焊缝检测比例为100%,二级焊缝检测比例为20%。当不能采用超声波探伤或对超声波检测结果有疑义时,可采用射线检测进行补充或验证。

(四)服务周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五) 服务地点:广汉市。

二、最高限价

该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27131.94元。其中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专项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85元/㎡、建筑幕墙检测专项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85元/㎡、钢结构(焊缝探伤检测,不分焊缝等级)检测专项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97.09元/m(详见附件2)。增值税税率按照申请单位自身税务登记身份及规定的税率执行。若因国家税制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成交人提交全部检测成果(须经采购人认可)且办理完结算后提交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应提供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等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履行的法律责任。

四、 申请单位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若为专项资质,须具备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其中一项或多项资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

(三)申请单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申请文件将视为申请单位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2025年6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二)四川定弘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申请单位需按照本通知所列递交询价申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2025年6月24日10:0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和标注错误、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文件均不被接受。

六、申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2);

(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本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须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提交申请文件)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采购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

(一)在评审过程中,申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申请单位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申请单位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申请单位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三)申请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申请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申请单位比较情况等就申请单位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申请单位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5)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定弘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838-5880865

     

                   四川定弘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25619


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报价函).docx

附件2:申请文件(报价清单).docx

附件3:申请文件格式(承诺函).docx

附件4:申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