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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债劵境外律师/信托人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函

来源:时间:2025-03-21阅读次数:53

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债劵境外律师/信托人服务采购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的市场调研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研事项:境外债劵境外律师/信托人服务采购项目。

二、调研事项概况:

境外债券拟发行总金额为不超过3亿美元(含)等值,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债券最终规模及期限以实际审批发行结果为准。

三、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根据 1933 年美国证券法S规则与承销商共同参与尽职调查;

(二)编制发行通函,并与各方确认信息;

(三)起草认购协议、债券条款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信托契据和代理协议),并检查所有文件;

(四)审阅安慰函和出具境外法律意见书;

(五)就有关适用的国际证券法问题向发行人及承销商提供咨询服务;

(六)协助项目的签署和交割事宜;

(七)审阅与信托人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就该等法律文件进行谈判,以及提供其他应由信托人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对该交易进行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一般适用法律事宜提供咨询。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境外债券成功发行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如未能成功发行境外债券,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服务要求:

(一)依法设立(包括分所)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通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年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需设立有境外分支机构或有境外合作律所(提供有效合作协议证明),具备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以及担任境外法律服务的执业资质;

(三)有为境外债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四)近三年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或处分。

(五)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许可证。

六、截至时间:2025年3月26日17:00点前。

七、本次调研报价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邮寄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其递交资料须盖单位公章,电子邮箱:1213795311@qq.com递交地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4F金融财务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36号

邮  编:6183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8-5880817

 

注:

1、自愿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需根据上述项目信息自行填报报价函(详见附件)并附满足第五条(一)(二)(五)所要求条件的证明文件。报价应遵循市场价格,请勿高估冒算。

2、此次调研仅为了解市场行情,非该调研事项的招采活动。

 

附件:报价函

 

                      

                        德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3年21日


附件-报价函.docx